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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前身是运城地区河东律师事务所,由运城市首届政协委员、运城市非公有制协会副秘书长、高级律师吴臣,张应民、张旭升三人发起,1993年8月19日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吴臣律师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原运城地区(现运城市)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4年4月根据当时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状况和业务发展,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运城地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同年发起成立了运城地区经济法研究会,由吴臣律师担任该研究会会长。1996年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名称中不得含有地域和专业性术语的文件精神,经山西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性质仍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9年根据中央和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改制部署,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由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吴臣个人律师事务所。2011年因个人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吴臣律师提议,全体律师讨论通过,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选举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杨波律师担任主任,办公地址由运城市槐豫西路21号迁至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1单元502室。

  本所以“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为发展目标,以“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执业理念,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发展的根本保证。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之初,就汇集了一批优秀的年轻精英律师,立志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由精通合同事务、精通知识产权事务、精通企业管理和公共关系处理的律师组成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在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前提下,与企业共谋发展。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在执业的过程中,除发挥个人才能的同时,更强调团队协作精神,多年来,在公司治理、知识产权、债务追偿、合同管理及诉讼、仲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建所近二十年来,河东律师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和敬业、兢业、精业的执业作风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树立了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相信,改制后的山西河东律师事务所,将以百倍的努力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贡献力量。